配合來文,敬請有意申請同學於5/6(一)前送交文學院,以利本院審查排序推薦。
1.依據本校「希望起飛出國交換奬學金試辦計畫」辦理。 2.國合處本次受理截止日期為113年5月16日,以院為單位申請辦理。
3.奬助名額:奬助名額與額度得視國合處情況及當年度經費額度調整之。 4.經費來源:由高教深耕計畫經費奬助。 5.執行期限:獲奬者需於114年7月31日前返國,並於114年9月1日前繳交相關資料以完成核銷。如無法於上述時限返國及完成核銷,請先聯繫承辦人。 6.審核結果預計7月前公告於國合處網站。